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评评理!加国华人被电信诈骗近$7万!竟把中国银行告了!!



在加拿大


近日,BC省最高法院重新审理了一名欺诈受害者针对她的银行提起的诉讼,她声称银行有责任在允许她向海外转账69,000 加元之前警告她注意社区中报告的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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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最高法院法官此前曾批准该银行的驳回申请,理由是欺诈受害人李政(音译:Li Zheng)没有合理的希望在审判中胜诉。

“郑女士声称,她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接到一个电话,打来的人声称是中国领事馆的一员。那个人有她驾照上的号码,诈骗者告诉她,国际警察正在寻找她,她被指控卷入一起国际洗钱案。”

接着,诈骗者告诉郑女士,她有两个选择:一是飞回中国,在调查期间将被监禁。二是将一笔资金汇往香港,在调查结束后会退还给她。

一周后(5月22日),郑女士前往位于列治文的中国银行(加拿大)分行,在柜员的帮助下,从自己的账户中将6.9万加元汇入该行在香港分行的他人名下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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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最初的诉讼中,郑女士声称银行在交易时就知道这种普遍存在的欺诈行为,却没有警告她。这一指控尚未在法庭上得到证实。

作为转账过程的一部分,郑女士签署了一份“汇款申请书”,其中包含一项“免责条款”,免除银行对转账产生的问题的法律责任。

郑女士声称,与她交谈的出纳员和另一名银行员工都没有问过她关于转账的任何问题,尽管银行对她的说法的回应表明,内部控制和合规官张斌(音译)询问了郑和她的预定收款人之间的关系。

但张说,当时郑女士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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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于 2020 年 8 月提起诉讼,声称“银行在交易时就知道这种普遍存在的欺诈行为”,并有责任警告她。

但这一指控尚未在法庭上得到证实。

银行申请即决驳回起诉,并获得胜诉。

但是郑女士并没有放弃,之后又向BC省最高法院上诉。

BC省最高法院裁定,如果银行确实知道普遍存在的欺诈行为,却没有告诉郑女士,这一遗漏可以构成审判的依据但维持驳回,称由于银行的“免责”条款,索赔仍注定会失败。

2022年10月,郑女士再一次向BC省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并由三名法官主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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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一公布的一项裁决中,主审法官之一的Susan Griffin认为,银行是否知道此类欺诈行为而没有警告郑女士是一个需要审理的问题。

法官指出,中国银行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它不知道此类欺诈行为影响了其他人,也没有警告过郑女士。

法官写道:“如果这样警告,郑女士很可能会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从而停止交易。”

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银行的免责条款是否免除其责任。

法官同意郑女士的说法:即银行在郑女士在汇款文件上签字之前,未能履行提醒客户的职责。

“如果银行履行了这项职责,那么接下来的转账手续就不会发生,包括郑女士填写和签署了一份包含免责条款的汇款申请书。“

”从这个角度来看,索赔并不是基于处理转账的错误,而是基于银行在得知郑女士希望进行此类转账时没有警告她普遍存在的欺诈行为。“

大家觉得,郑女士被电信诈骗骗走69,000 加元,和中国银行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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