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因为4块钱 哈佛天才教授杠上了中餐馆!惨丢教职 转身又将母校告了!



在加拿大


他这啥心态啊。。。

这个世界有一些较真的人,真让人佩服那种轴劲。

今天咱说的不是安欣,而是一个前哈佛大学的天才教授,大名”本”(Ben Edelman)。“本哥”之厉害,不只是轻松考哈佛,在别人熬夜苦读好不容易毕业的时候,本哥在哈佛轻轻松松地拿了4个学位。,包括经济学博士和法学博士。

聪明绝顶的哈佛双博士,那时长得还不赖,头发茂密,一点都没有“绝顶”:

毕了业之后,他在哈佛整整工作了11年,眼看着终身教职要到手了,不料,

因为一起“没格局”的做法,丢尽了风度,甚至“声名狼藉”,直接导致到嘴的教职就此飞了!

这一起,还得从“吃中餐被多收了4块钱”说起……

事情本来还挺简单的。

2014年12月5日,时任哈佛商学院副教授的本哥打电话到马萨诸塞州的“四川花园”中餐馆,订了一份中餐。

本哥当时点了蒜酱鸡丝、花生炒大虾、红烧鱼还有一个卷心菜。

根据他在网上看到的菜单,餐费加起来大概53.35元,当付钱的时候,却多出了4块钱。

本哥立即给中餐馆发email,问这啥情况,为何收的钱跟网站的报价不一样?每个菜加了1块钱了!

华人老板的儿子看到了,立即回复:抱歉抱歉,网页上的菜价好久没更新了,现在店里的菜都涨了1块钱,并承诺会尽快改一下网站的价格。

事情到这里,对大多数人来说,故事可能就已经结束了。但本哥是谁?拥有法学博士的商学院教授啊。

本哥立马给老板去了第二封邮件。

开场白还是客气了一下:“感谢您的回复并解释了这个问题。我们很喜欢这里的食物,但我们不需要麻烦您更新菜单。”

紧接着就开始秀“威严”了。

“根据马萨诸塞州的法律,你们这种网站价格和实际价格不一致的做法是违法行为,我劝你立即停止这种做法。”

他建议餐厅完全撤下网站,且“在此期间,四川花园应退还我三倍的多收款项,即12美元。这是根据马州消费者保护法规 MGL 93a 的规定。”

“请将12美元退回我的信用卡。或者你可以邮寄一张12美元的支票到我家。”

不管是4块钱还是12块钱,对于本教授或对于中餐馆来说其实都不算一回事。

但你要这么较真,还要赔3倍,那边中餐馆老板儿子也秀肌肉了。

“谢谢你的惠顾,但咱们是家庭小生意。您看赔您多收的4块钱可以吗?”

战火由此狂燃。哈佛教授就这样和中餐馆杠上了!

本哥:你们餐馆向所有看过网站的顾客都多收了钱!你这么做是有意的!你明明知道网站已经过时了。我已将此事报告了有关部门,你们等着惩罚吧。

老板儿子:我们也没多收您钱啊,大家都是按照新价格来的,只是网站价格落后而已。竟然你这么认真,还上报了,那我们就等着相关部门审查吧。要知道,我们网站上也声明了“价格可能变动”!

本哥一看,怒了,一个小中餐馆,“宰客”还有理?还口气这么硬?看来是缺少打官司,等着收律师信吧!

这头老板儿子也彻底无语了——他在邮件里问了一句“您看起来也像个聪明人啊,但,这(4块钱的事),真值得你花时间吗?”

对于已经被惹毛的本哥来说,这话听着又更像是讽刺,于是在第五封信中,他写了一封巨长、且满是法律术语,看起来很厉害的邮件。

啧啧啧,看来哈佛的工作还是太闲了。

现在也说说这个餐馆老板的儿子,华裔2代,3岁与父母一起来美国,英文流利,而且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中餐馆老板儿子后来火了,还上了GQ杂志)

5封邮件很快就遭媒体曝光,网友一边围观一边啧啧称奇,又有更多的网友挖出,本哥这也不是第一次找饭店的麻烦,早有前科,这种事他之前对其他饭店干过好几次了!

就这样一件本来自己还占着小理的事,就因为自己“作”,结果闹得人尽皆知,声名狼藉。

一时间街头巷尾都知道了这位“4块钱哈佛教授”。

最终,本哥下不来台,发表了道歉声明。

(这事闹得,本哥的头发都少了)

他说:在反思了我与老板的互动后,很明显,我是失态的。与人打交道时,无论什么情况,都应该尊重他人,谦逊行事。显然,我没有做到这一点。我很抱歉。我已经联系了老板,会亲自跟他道歉。

这事过去没多久,本哥迎来了哈佛的终身教授评选。

不过,原本胜券在握的他并没有被评上。

本哥满心委屈,并认为,这一定是与中餐馆事件有关!

2018年,本哥离开哈佛。

都隔了这么久,哥的轴劲又上来了——他竟把母校和前东家告了~

本周二,本哥向法院发起了对哈佛大学的民事诉讼,本哥称,他当时已经应哈佛的要求道歉了,但学校还是没给他教职。

他认为,哈佛商学院当时对他的内部调查是“非法且明目张胆地蔑视学校政策”,而且他当时发邮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是良好的初衷。

在诉讼中,本哥要求法院判学校赔偿损失,并命令学校再次审查他的终身教职的申请。

他说,自己有这个资格、也“非常适合”终身职位,如果学校录取他,他一定会接受的。

这脸皮,不得不说,服了。

现在官司结果会怎样还不知道,不过小编觉得大概率本哥赢不了。就算赢了,那也是赢了官司输了人。

而最“搞”的可能还有一个事实——

本哥真不缺钱,别看他被哈佛拒了,后来人家去微软,年收入40万+股票。还给多家大公司做法律顾问,收入每小时800美元。

可是,就这样能为4美元杠中餐馆小老板,再把母校给告了的人,究竟啥心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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