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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题一:Diary of a separation---A big effort to make it a happy birthdayI like birthdays. I like fuss, a grand gesture. X can't understand the fuss. It's about upbringing, I think: his parents unceremoniously hand him something - not even wrapped - at some point within a few months of the date. I'm fairly sure they don't know when it is. For me, birthdays mean surprises, parties, over-excited children blowing out candles on sponge cakes. Like pencil marks on the wall, they are the backbone around which you hang family rituals. Birthdays are also a way to make up for the failings - perceived or real - of the past 12 months. 参考译文:分居日记 辛苦为儿子办场风光的生日会我喜欢生日,喜欢热闹,做些吸引别人眼球的事情。“某人”不懂热闹的好处。我想这是因为两人的教养不同。“某人”过生日时,他的父母随便送他一样东西。那礼物甚至都没包装,提前几个月送也是常有的事情。我敢打包票他们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是哪天生的。对我来说,生日蕴藏着惊喜、意味着聚会,兴奋不已的孩子们一起吹熄松糕上的蜡烛。生日就像墙上的铅笔记号,它们是生活的根基,是维系家庭的仪式文化。过去的一年中,我们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生日是弥补这些失误的一次机会。 首先看看标题的翻译。网友的版本有“分居日记”、“分手日记”、“日记之‘隔阂’篇”、“日记之分离篇”、“日记之分开的日子”、“一位分居者的日记”等。可以说,这些翻译基本上忠实地反应了原标题的字面含义。那么,如何确定哪种翻译更合适呢?仅凭这段文字,我们无法得到答案。为此,笔者查阅了这篇文章。它讲述的是家庭生活故事。因为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下去,作者和丈夫及儿子分开了;但是,每逢重大节日,比如儿子的生日等,他们就会聚在一起。标题中的“a happy birthday”正是她小儿子的生日。综合上述内容,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说,这是一篇“分居”日记。文中的X指的是她丈夫。由于两人之间的过结等原因,作者不愿意直呼其名,我们可以将之译为“某人”或“他”,既忠实原文,又能表达作者对丈夫的不满或怨恨。因为没有弄清楚故事背景,在翻译有关“X”的内容时,许多网友的译文就出现了偏差,直译为“X”或译成“有人”、“某些人”等。 关于grand gesture一词的理解和翻译,网友的译文存在着一些问题。根据《朗文当代英语词典》,grand gesture指的是“something you do to make people notice you”,即做一些能够引起别人注意的事情,比如虚张声势、小题大做、大惊小怪等。细心的网友可能已经注意到,a grand gesture和 fuss是同位语,这里的“grand”并无“重大的、盛大的、排场的”含义。“pencil marks on the wall”涉及到文化差异。英美人习惯于在墙壁、冰箱、挂历等上面做记号或贴便签来提醒自己。内容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孩子的身高、生日、约会、日程安排、菜单等。他们对此非常依赖。“family rituals”则指“家庭礼仪、仪式”等、也可以泛指“家庭传统、习惯”。在这句话中,作者把“pencil marks”、“birthday”和“family rituals”联系在一起,显然认为生日意义重大,应该严肃认真地对待。不过,从文中可以看出,她丈夫的家人有着明显不同的观点。 如果直译“perceived or real”,就是“自己注意到的以及真正的”。把它插在一句话的中间,既影响表达,也显得比较生硬,不合乎中文的表达习惯。于是,笔者调整了这句话的顺序,并且将“perceived or real”意译为“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不过,笔者并不十分满意这样的译法,因为它和原文的意思仍有差异。本句的翻译采用了“抽词拆句”的译法。网友可以继续阅读译题二的评析,了解更多与此相关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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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日夜吟愁赋,一亿白发尽满头。梦入枫林遍芳丛,觉来惆怅恨无数。 [[FONT=宋体]加拿大,请在不远的地方等我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263009][/FONT] [[FONT=宋体]起程-[FONT=宋体]献给[/FONT]91[FONT=宋体]旧政和[/FONT][FONT=宋体]新政的同路人[/FONT]][/FONT] [[FONT=宋体]一个等待移民者的内心独白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255315[FONT=宋体]][/FONT][/FONT]回复: 抽词拆句 不失“信达”译题二:Canada in an RV"You are in black bear country. On cycling and walking trails, sing or ring your bell before bends to avoid surprising one. If you are attacked, act dead." My kids were thrilled when they read the leaflet - we were desperate to see a bear or a moose, despite the advertised dangers. More importantly, we had discovered what we'd been seeking on our three-week exploration of rugged, enchanting (and only occasionally threatening) Maritime Canada, a region in the south-east of the country surrounded and shaped by the Atlantic Ocean. It's home to wildernesses largely untamed by human hand, playgrounds where we could camp under the stars within earshot of waves crashing on the beach. 参考译文:加拿大自驾游“你已来到黑熊的国度。在骑车道和行人道的拐弯处之前,请唱歌或响铃,以免撞见黑熊。如遇黑熊袭击,请装死。”读到这些传单时,孩子们都欣喜若狂。我们不顾传单告诫的危险,拼命地想看到一头熊或一只驼鹿。大西洋环抱并塑造了加拿大的东南部地区,人们称之为“滨海加拿大”。这里,地势起伏,景色迷人,只是偶尔也有凶险。这里是野生动物的家园,它们数量众多,而且大都没有被人类驯化。我们可以在这里野营露宿,仰望灿烂的星空,倾听拍岸的涛声。更重要的是,这正是我们在三周的探险中一直寻觅的东西。 RV是“Recreational Vehicle”(休闲车,野营旅游车,家庭旅游车)的缩写。我们可以把标题直译为“加拿大自驾家庭旅游车游”或者“自驾休闲车加拿大游”。这样的翻译显得比较嗦,不太像文章的标题。从文中可以看出,“滨海加拿大”的野生动物生活在自然状态中,可以自由活动。各位网友把“black bear country”译为“黑熊的国度”、“领地”、“黑熊之乡”,都非常得到位。网友emilyyw73、mengxinhaohao、nina014、21488855等的“此处黑熊经常出没”是相当精彩的意译。译文简洁明了,符合中文警示语的表达习惯。从译文看,大部分网友都能正确地理解“surprising one”的含义。不过,在中文措辞方面还有可以商榷的余地。常识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受到惊吓或认为自己没有危险,黑熊不会主动攻击或袭击人类。传单上的内容意在提醒游人用歌声或铃声警告黑熊,让它们及时离开。据此,我们可以译为“以免惊扰(碰上、碰到)黑熊”。张明权老师建议改为“撞见黑熊”。虽然是一词之差,但水平高下立现。除了“广告”之外,Advertise还有“警告或告知”的含义。告知的形式或手段多种多样,传单也是其中之一。所以,把“despite advertised dangers”译为“尽管被告知了危险”就可以了。 第二段的翻译比较棘手。网友的译文中,有的没有弄清楚原文的含义,有的则是没有把握和处理好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还有的是中文表达方面不够清楚和完整。总体而言,这也是本次翻译中难度最大的一段。如果没有一定的经验和技巧,翻译这段文字时,就很难做到“信达”,也就是说,既忠实于原文又通顺易懂。下面笔者谈谈自己的翻译过程和心得,和大家一起来探讨英语长句的翻译。 叙述时,英美人士习惯于首先表明自己的态度、公布结果或告知结论等,然后再利用从句、短语、分词、不定式等,把事情的地点、时间、经过等补充完整。我们的习惯恰恰和他们相反,喜欢按照事情的时间、地点、逻辑等顺序一一叙述,最后才表明态度或得出结论。作者在第一段中交代了故事的背景,第二段讲述了他们的发现。第二段共有两句话,都是比较典型的英语长句,通过“more importantly”告诉我们,除了“迷人的风景”之外,他们发现了一直在寻找的东西:一处真正的大自然,人和动物可以和平共处的地方。刚开始翻译这段话时,笔者首先按照原文的句序,尽可能地直译,结果译文就成了如下的模样: “更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发现了自己在对地势起伏,景色迷人(只是偶尔也会出现凶险的状况)的“滨海加拿大”(加拿大的东南部被大西洋环抱并塑造的一个地区)的为期三周的探险中一直寻觅的东西。这里是数量众多的大都没有被人类驯化过的野生动物的家园和我们可以在这里野营露宿、仰望灿烂的星空以及听得到拍岸的涛声的度假胜地。”对于原文而言,笔者以为这可谓是非常忠实的翻译,但是,这既不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读起来也令人“气短”。要想弄懂这样的译文,恐怕读者非得牺牲几个脑细胞才行。仔细研究了句子结构之后,笔者决定“抽词拆句”,对原句动手术;然后,再根据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按照中文的表达习惯,重新拼装组合。修改后的译文如下: “更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发现了在三周的探险中一直寻觅的东西。大西洋环抱并塑造了加拿大的东南部地区,人们称之为“滨海加拿大”。这里,地势起伏,景色迷人,只是偶尔也会出现凶险的状况。这里是数量众多、大都没有被人类驯化野生动物的家园和我们可以野营露宿、仰望灿烂星空、倾听拍岸涛声的度假胜地”。 经过调整之后,阅读和理解都变得轻松多了。不过,“更重要的…”这句话显得有些突兀,好像和后面的二句没有太大的关系。经过一番斟酌,笔者决定把原文的起始部分,放到译文的最后。 最后,关于时态问题。原来的顺序是“(第一句)我们已经发现了…。(第二句)(我们发现的是)…”,所以作者在第一句中采用了完成时态。调整之后的顺序是“旅游的地点。地点的景色。发现的东西。总结”。这样,完成时态就不再适合译文的最后一句。经过几番折腾之后就形成了各位网友现在读到的参考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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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日夜吟愁赋,一亿白发尽满头。梦入枫林遍芳丛,觉来惆怅恨无数。 [[FONT=宋体]加拿大,请在不远的地方等我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263009][/FONT] [[FONT=宋体]起程-[FONT=宋体]献给[/FONT]91[FONT=宋体]旧政和[/FONT][FONT=宋体]新政的同路人[/FONT]][/FONT] [[FONT=宋体]一个等待移民者的内心独白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255315[FONT=宋体]][/FONT][/FONT]回复: 抽词拆句 不失“信达”译题三:How I've learnt to accept feeling uglyMae West once said: ‘I believe it's better to be looked over than it is to be overlooked.' She's right, of course. But what did she know? Like many women lucky enough to be born beautiful, she couldn't have truly understood how it feels to go through life with the knowledge that you've fallen from the ugly tree and hit every branch on the way down.Until the age of five, I was blissfully unaware of how my looks - or lack of them - would affect my life. Of course, starting school changed all that and brought with it the dawning realisation that I wasn't pretty like a lot of the other girls in my class. 参考译文:学会接受“丑我”梅韦斯特曾经说过:“我相信,被人全身看遍,好过被人视而不见。”她的话的确没错。可是,她如何知道丑女的苦恼呢?像许多幸运的女性一样,韦斯特天生丽质,所以她不可能真正懂得丑女的感受。丑女们一辈子都生活在心理阴影中:“我们是从丑树上跌落的,而且下落的过程中每根树枝跟和我们作对”。五岁以前,我生活得非常快乐,压根儿不知道我的模样,或者说我的“丑样”,会如何影响自己的生活。上学后一切都变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意识到自己原来没有班上的许多其他女生那么漂亮。 总体而言,这段文字比较浅显,各位网友都能够正确地理解和翻译文中的主要内容,译文都比较通顺流畅。对于翻译而言,译者的语言知识和应用水平当然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但是,如果缺乏和原文有关的社会、历史、文化等背景知识,恐怕很难正确地把握原文的意图并忠实地翻译。本段文字中有两个很好的例子。第一个是梅韦斯特的那句话。她是著名的好莱坞明星,人称“银幕妖女”、“小荡女”,口无遮拦,作风豪放。了解了她的为人和做派之后,我们就容易理解和翻译她的这句话了。第二个例子是“you’ve fallen from the ugly tree and hit every branch on the way down”。看到这句话,笔者想起了一句英语谚语,“The apple doesn’t fall far from the tree.”(有其父必有其子)。把这两句话联系起来,我们就知道作者是在描述她的面貌,而不是一场意外,我们在翻译时就不会犯低级的错误了。 笔者以为,没有一成不变或者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翻译标准和方法。英文属印欧语系,中文属汉藏语系,在语法结构、表达习惯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针对由从句、短语、分词、不定式等组成的复杂长句,我们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取灵活变通的务实态度和做法,把原文的信息忠实地翻译过来,尽可能地使译文的读者和原文的读者能够有相同的感受。这是笔者对“信达”的理解。如果一味地直译和追求形式上的忠实,最终可能顾此失彼、造成翻译腔严重的欧化句式,无法获得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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