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最近多伦多的房租又开始回涨了,很多租房的人遇到合适的房子都会快速拿下。不过,再怎么着急,也一定不能大意,否则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最近,有位华人在租房的时候一不小心,和“准房东”签了合同,房子钥匙都没拿到,钱却要打水漂。
事情是这样的:
这位华人找房子的时候遇到一名中介,中介介绍了一个全新的Condo,华人很满意。
于是,华人和房东A在网上签订了租房合同,头一尾二共计三个月的租金已交给房东A。
A也一直以房东的身份和华人联系着。
后来,华人去申请水电暖账号的时候申请不下来,于是找A询问。这时候,A才告诉华人,这个房子正在过户,她还不是房东,如果水电暖弄不下来,可能是要找原房东B来辅助我申请。
一直到这时候,华人才知道A还不是房东,可双方已经签了合同,华人还给了3个月的房租,而入住时间还没到,华人连钥匙都没拿到。
后来A想让华人继续租,但是要和原房东B再签一份租房合同,也可以终止合同并把房租退给华人。
华人觉得自己被骗了,就是想租个房,没想到扯出这么复杂的事情,所以无论如何都不敢再考虑这个房子,最终决定不租。
这时候,A表示,中介费要华人负责,只会退给我扣除了中介费的租金。原因是A认为她没有欺骗华人,她是愿意继续租给华人的,但是华人单方面要求终止了合同。
华人更觉得无奈,房东A和中介是同事,中介将同事还没完成过户的房子租给自己。明明还没有完成过户,A就以房东的身份签订合同,如今还要扣中介费,到底怎么办?要不要直接报警?或者找谁解决这种纠纷?
有网友表示,这就是欺诈,也可以投诉中介,连真正的房东是谁都不清楚,就敢直接让人签合同。房东应该把实际情况告诉你,而中介也有核查责任。所以,如果要不过来中介费,就直接让警方介入。
还有网友表示,先看清楚合同是不是写的sublease,如果不是那可以报警说诈骗了,中介如果是正规地产经纪realtor的话也能一并告了还可以去reco投诉。
也有同为房东的网友给出了自己的理解。
华人既然说的是新Condo,那可能所谓的房东B是开发商。
这个房子仅仅在occupancy期间,并没有final closing, 理论上房子还是开发商的,A有居住权,每月给开发商交一部分钱。A有权把房子租出去,但是需要房东B(开发商)的同意,并且支付B一笔钱。
A和开发商之间应该有个合同条款,是他应该“明确告诉租客,这个楼是occupancy期间,并且部分设施并没有完善”,他现在既没有和开发商说你要租,也没有把这个告知你,他肯定赢不了。
如果想要回中介费,就去查下这个楼的开发商是谁,并且告诉你的房东,“如果你不退我全款,我就把这件事情告知这个楼的开发商,并且在小额法庭起诉”。
当然了,这位网友也表示,房东可能也不容易,有时候开发商在occupancy期间不让租,有时候可以租但要收一大笔手续费。楼主如果拿到了全款,也可以手下留情,没必要真弄到开发商或者法庭那里。
再者,这个合同A的出租经纪签的有问题,这个钱经纪不应该收。如果他不退经纪费,A可以就去他公司和协会告发他和这个公司,100%退你钱。
不过,由于A和中介是一个公司的同事,到底是否是双方故意隐瞒,这并不清楚。不过,华人经过这些网友的热心分析,已经有底气和A理论,拿到自己的全款了。
租个房子摊到这样的事,也真是够闹心的。
小编再次提醒,尽管房租可能会上涨,但是租房仍不可慌张,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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