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加拿大移民的方式有很多,有雇主担保的PNP技术移民,也有靠自己雅思、学历、工作经验加持的EE快速通道移民,还有团聚移民,海外劳工移民等等。
其中,小编私以为最轻松的是结婚移民了,只要材料足够证明你们夫妻相爱,感情真实就可以。因为加拿大的人性化,让很多人看到了“捷径”,也让很多中介看到了“商机”,假结婚层出不穷。尤其是这些几年,给中介一笔钱,对方会安排得妥妥当当。
今天我们要讲的女主角C女士就是其中一员。
然而,她在加拿大留下来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18岁的中国留学生C女士在高考失败之后,于2000年被父母送到了多伦多学习。在上学期间,她结识了一名女子,发现自己迅速坠入爱河,双方都视对方为真爱。然而,她们的爱情并不被父母看好。
最终,她成了家族的害群之马,被威胁“要把她关起来,打断腿”。而女友那边的家人甚至扬言要杀了她,指责她“带坏”自家女儿。
C女士为了追寻真爱,随后开始想方设法留逃离父母,留在这个能够理解她择偶观念的国家。
她聘请的移民顾问告诉她,如果想留下来,必须找一个加拿大人结婚,并且需要花费2500加币安排文书工作。
随后,在中介的安排下,她的结婚对象被安排下来了,她给了对方$5000,分三期结清。在2006年顺利获得加拿大永居身份,次年就和那个男人离婚。并于2009年,在拿到PR三年之后,她就第一时间申请获得了加拿大国籍。
当她开心地想着去找女友双宿双飞时,然而时过境迁,女友就在她入籍加拿大这年,在家人的催促下,回去和一个男人结婚,并且已经有了一个孩子了。
这对C女士是非常大的打击,她甚至想过自杀。
随后,她化悲愤为力量,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努力学习,在约克大学获得经济学学位。最终,她在多伦多一家公司当上了期货交易员。
按理说,虽然没有了爱情、亲情,所有人都离她而去,但拥有了喜欢的事业和身份,生活对她还算公平。
然而,就在这时,她被联邦政府找上门。告诉她,已经发现当年她移民时的婚姻关系是假的。联邦官员表示,查出了她用$5000贿赂假结婚对象的案子。于是,在2020年,联邦政府撤销了C女士的加国国籍。
经过1年的申诉,女子对联邦法院说明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表示,自己现在是“无家可归”,当初是父母没有办法理解自己的性取向,而加拿大开放的社会环境,能够接纳她,所以自然而然削尖脑袋想要留下来。
如果现在回去,面对的是扬言要打断自己腿的父母,而且也是无国籍状态。从落地加拿大到现在,已经生活了近20年了,很多生活都回不去了。她在文件中写道“It was truly devastating feeling to know that your own family hates you, for who you choose to love”.她解释了自己当初选择用假结婚移民的第一动机:是不想面对反对同性恋的父母。
没想到,这样的理由居然把法官说动了。去年撤销身份,今年联邦法院又在今年10月推翻了废除C女士加拿大国籍的决定。
联邦法院的John Norris法官认为,移民官的判决太“武断”,没有考虑C女士已经在这里扎根20年,也没有考虑到她是为了真爱才不得已用这样的方式留下来的。
法官说,丧失公民身份是“极其严重的事情”,特别是对那些因此而成为无国籍者的人来说,《公民法》要求官员在撤销之前认真考虑减轻处罚的情况。
这真是太走运了,连法官都站在她这边,这场官司十拿九稳就赢了,如果没有移民局后续继续battle,C女士也自然可以留下来。
其实,假结婚翻车的案例很多,有些人申诉成功,有些人即便人到中年,都只能够割舍一切,忍痛离开。
英语不好选择假结婚被揭露、剥夺身份,但因为孩子年幼,申诉成功!
李先生在2002年来加拿大留学,在渥太华卡尔顿大学读书,他认为自己英语差,无法靠自己移民,又害怕让父母失望。他于是铤而走险,花了3.3万加币,在2006年,找加拿大女子桑福德假结婚。
两人实际上只见过三次,婚后一直分居。在2年之后,也就是2008年,他成功移民。在这之后,李先生也找到了自己的真爱。但是事情在8年之后,也就是2016年,当他打算入籍的时候,移民官仔细检查了他在移民之后的生活状态,发现他第一次婚姻只是一笔交易,随即取消了他的加拿大身份。
但此时的李先生已经是两个孩子(5-7岁)的爸爸,如果他要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之后回中国一切从零开始,让一个家庭分崩离析,非常残忍。
李先生随即上诉,他面临着一些有利自己的因素如下:
1.两个孩子才5-7岁,没有中国户口,看病、上学都是问题。2.李先生在万锦有两套价值超过300万的房子。3.他也有正式的工作,还参与了公司的股权。4.孩子属于加拿大人,如果回国后生活会很困难,因为中国不承认双国籍。
对李先生不利的因素:1.假结婚是严重违法的行为。2.他的父母岳父岳母也在国内,有助于他快速适应中国的生活。3.可以把孩子留在这边随母亲,他的妻子孩子也可以探望。4.他个人的离开对公司的影响并不大。
总结下来,李先生优劣条件参半,裁决员也很难抉择。但最后出于人道主义考量,为了能让这么小的孩子有一个健全的成长环境,还是让李先生留下来了。
然而,这样的运气不是人人都有的。同样是有两个小孩,同样是因为假结婚,她就被遣返了。
10年生2个小孩,她仍然被遣返
刘女士于2004年来加拿大留学,以3万加币的代价于2006年通过中介的牵引,在一名男子的担保下申请了移民。
1年之后,拿到身份,4年之后两人离婚。在告别上一段买卖婚姻之后,她选择了在2012年和真爱结婚,并在婚后陆续生了2个宝宝。
然而,她没有发现的是,边境局(CBSA)一直没有放弃对她的怀疑。2013年,移民与难民委员会(IRBC)对她剥夺身份并进行驱逐,她随后向移民上诉部(IAD)提出上诉。把一切责任全部推给了律师,她表示从假结婚到矢口否认都是律师的主意。
由于她认真悔过,并有了两个孩子,上诉官认为可以网开一面。但和今天我们介绍的C女士不同,联邦法官并不站她。理由是:刘女士本来拥有4年的学习签证,她在学签还有2年的时候,过早地自暴自弃,原本可以走正途,却选择了假结婚,零容忍。最终,法院判决移民部胜诉,刘女士必须离开。
这就让人很百思不得其解,同样有两个孩子,为啥就不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一下刘女士呢?她和上面的李先生的区别是,一个选择学签时间用完的时候假结婚,一个学签只用了一半假结婚,这就造成了两人命运完全不同。
法官的心思你真不懂,结合各种案例可以发现,有时候你透露给法官的故事是否是打动ta的点很重要。
比如法官可能对LGBT同性恋群体比较有同理心,就会在C女士案件上偏向人道主义同情;有时候可能对孩子更有同理心,就会让李先生这样的案例申诉成功。但当你的故事让法官倾向于不可理解,那就惨了,所以与其把命运掌握在别人手里,不如认真约束自己,走正规途径,让他们无漏洞可抓就对了。
此外,不得不说,近几年对假结婚的“严打”调查状态明显放松了。2017年移民部曾对约800宗假结婚案件进行调查,2019年全年只进行了200宗假结婚案调查。虽然调查减少,但对认定假结婚之后,拒绝担保移民的案例是持平的。
近期的态度也就是:不会去大费周章地翻陈年旧案来查,但只要遇到也绝不手软和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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