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刚买下大温这房 新业主就惹来麻烦
在加拿大
(九爱加拿大网综合)根据BC省《住宅租赁法》,如果在通知结束租约后的合理时间内或至少六个月内,房东只能是自住或家庭成员居住,否则租客可以获得一年的租金补偿。
去年秋天,当娜塔莉·艾格 (Natalie Egger)、和丈夫及五个孩子离开他们在素里 (Surrey) 租住了两年多的房子,因为这栋位于24A Avenue 上的房子已经卖掉,他们也被告知新主人要搬进来。
该通知于去年 9 月以用于终止“房东使用房屋”的租约表格发出。在这种情况下,表明买家或近亲打算住在那里。
根据《住宅租赁法》,如果在通知期结束后的合理时间内或至少六个月内,房东或近亲没有搬进来居住,租户可以获得一年的租金补偿。在仲裁听证会上,房东或业主都有举证责任。政府网站称如果有“情有可原”,仲裁员也可以免除房东支付赔偿金。
埃格称他们是提前两个月接到通知,要搬出这处房产。但就在12月公布的空置日期后几天,她和丈夫在网上发现了这所房子的出租广告,每月多出近2,000元。她对此非常震惊。
对此,埃格现在正通过住宅租赁处(RTB)要求进行仲裁。但是几个月来,他们一直在试图联系房主送达通知。甚至以房主的名义向该房产发送挂号信,均被退回,他们也在网上搜索,试图想找和该房屋有关的人寻求帮助。
他们也联系了两家房地产中介,但没有人愿意提供帮助。他们也联系了以前的房东询问相关信息,甚至去找了新的租户,询问新房东的联系信息。
租户资源和咨询中心(TRAC)的律师罗伯特-帕特森(Robert Patterson)称租户很难追踪以前的房东或购房者的情况当然不少见。
律师称在某些情况下,注册房屋业主可能表示他们确实住在该房产,但租户发现他们并没有住在里面,可能不得不采取进一步措施。对许多人来说需要投入时间,有时还需要投入资源,如果你必须雇用一个跟踪者或诉讼服务人员,而他们可能没有这个能力,所以绝对是一件很难的司法诉讼。
律师建议也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申请 "替代服务",并基本上寻求批准,尝试以另一种方式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服务。
不过,CTV新闻网拨打了之前网上广告中列出的出租房屋的电话号码,并和房主取得了联系,房主称他们确实打算住在这所房子里,尽管目前不在那里,并计划很快搬进去。
埃格最近找到了另一种试图向房主送达通知的方法,预定的听证会将在10月举行。
"恶意 "驱逐赔偿一年租金
自从关于装修的更多限制措施出台后,租约结束后,以房东或业主入住为借口提高租金的案件数量 "显著上升"。
律师也鼓励发现自己处于这种情况的租户与租户资源和咨询中心TRAC取得联系,寻求帮助,电话是604-255-0546或1-800-665-1185。
大温一名女子在新房东购买她租了多年的房屋后被“恶意”驱逐后,获得了12个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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