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新闻同一栋住宅分割单位出售 两个另类物业令买家犹豫(图)



在加拿大



Chambers路4号的物业。

多伦多圣卡拉西街社区内有两个在上月挂牌的物业颇不寻常,令潜在的买家感到困惑和犹豫,以致至今仍未成功售出。

这两个待售物业位于圣卡拉西街夹旧韦斯顿路交界处附近,地址分别是Chambers路2号和Chambers路4号,它们被吹嘘为「共管柏文单位的另类选择」,实际上是位于同一栋物业内的不同楼层,但却又水电、后园要共用。

其中,Chambers路2号的待售物业的叫价是72.49万元,该物业包括了住宅的一楼和地库,有两间睡房、两个洗手间和两个厨房,总面积为1,200平方尺。

Chambers路4号的待售物业的叫价是59.9万元,该物业包括了住宅的二楼,有两间睡房和一个洗手间。

上述两个物业均包括了后园,是由各业主平均瓜分的。

Chambers路4号的待售物业委托了地产经纪坎波斯(Nelson Campos)出售,他指出,这一待售物业并不常见,他本人也是第一次遇到在同一栋住宅内有不同单位出售的情况。基于这个原因,潜在的买家对于下柯化更加犹豫。这一待售物业是在近一个月前挂牌上市的。

他说:「每天最少有一次或两次看房,但人们感到困惑,因为这是不同寻常的,这不是普通的半独立屋或共管柏文单位,因此吓到了买家。」

他还指出,该栋住宅有分权共有的所有权安排,水电费的开支和物业税均是由各业主分摊的。

保罗(Gerry Paul)是Chambers路2号的业主,他在过往也曾是Chambers路4号的业主。他指出,每个单位有自己的水表和电表,暖气炉是共有的,因为他的单位面积比另一个单位大,他承担了60%的煤气费。

他解释说,该栋住宅原来的主人在上一世纪60年代决定将房屋划分成4个单位并分别出售。在上一世纪90年代,各业主起草了一份协议,对每个单位的所有权和每个业主的责任进行规范化。

上述两个不同寻常的待售物业除了令潜在的买家感到困惑之外,也让地产律师感到困惑。

多伦多的地产律师Bob Aaron指出,上述协议是非常高风险的,他说:「头号问题是,假设各方合不来或不同意,情况会怎样?此外,在贷款方面有巨大的问题,房屋按揭贷款公司可能无法明白这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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