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加拿大房地产变天了!持续的加息,导致房价的持续暴跌,让前段时间高价抢offer的买家,瞬间哀嚎一片,论坛中关于毁约的问题,引起了大批网友的讨论!
一些网友在加拿大华人论坛发帖,晒出自己找到的关于毁约的楼盘,结果让人震惊!显然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
来源:加拿大华人论坛-房产
还有一些网友发帖询问:
“毁约是不是其实最划算?”
来源:加拿大华人论坛-房产
而那些对房产市场有自我看法的网友,还对毁约做了仔细分析:
来源:加拿大华人论坛-房产
那么,面对目前的加拿大房产市场,如果后悔了想终止交易该怎么做呢?如果firm offer毁约又会有什么后果呢?小编结合相关资料,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第一种情况:高价抢回的offer带有条件:
若购房时签的是带条件的offer,而条件没有符合买家预期,如贷款条件未满足,或验房未通过等,买家有权利单方面提出终止交易,全额拿回定金。
第二种情况:高价抢下offer是不带任何条件的:
购房合同签署后,即便还未到交接日期,但契约已达成,已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买家若反悔不支付定金,视为毁约。若买家已支付定金,但仍想终止交易,可尝试与卖家沟通,协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赔偿额,然后双方签署《Mutual Release Agreement of Purchase and Sale》,终止交易。买家需支付协商好的赔偿金额。
若买卖双方无法谈成一个大家都满意的赔偿额,卖家可以重新将房子挂牌出售,并通过法律途径索取相应赔偿。
一般来说,毁约闹上法庭,卖家是有优势的,买家极大可能需要赔偿卖家经济损失,这些赔偿包括但不局限于:
1. 购房定金;
2. 两次售价之间的差价;
举例:买家offer价格180万,第二次售出价格130万,买家需赔付差价50万;
3. 卖家的律师费用;
4. 因延迟交接而造成的相应损失,如:地税、房贷、保险费、管理费、水电等;
5. 卖家第一次卖房的地产经纪佣金、staging费用等;
6. 如果是出租房,因空置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等。
当然,也有一些情况,买家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终止交易的,比如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产权纠纷、欺诈,重要房屋损害信息未披露(如大麻屋)等。
因为毁约会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可能更大,为避免“毁约”,有两种挽回方式可尝试:
1. 与卖家协商延期交付,在延期期间尽量筹集交接所需的资金,先完成交接。延期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律师费、延期费、各种损失赔偿等。
2. 现在的市场状态下,重新出售可能耗时更久,且价格未知,可尝试与卖家协商新的成交价,签署《Amendment to Agreement of Purchase of Sale》, 合同将按照新的价格继续。
Anyway, 买房自签字那刻起,合同便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应。希望大家量力而为,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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