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震惊华人社区的亿万富豪苑刚在西温哥华豪宅里惨遭枪杀、分尸108块辱尸案,目前又有新进展了。
昨天(周四)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了一起上诉——一名女子自称是苑刚的正妻,认为苑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她有权获得苑刚7至2100万元遗产的一半,其余部分才能平分给他的五个孩子。
正妻身份无法认定
本地媒体报道显示,这名女子的身份受到法庭禁令保护,因此只被描述为“母亲1”(简称M1),但表示她是五名与苑刚有孩子并自称是其配偶的女子中的第一个人。
女子自称,她在苑刚来加拿大之前就已经相识,并且苑刚支持她在中国的生活费,同时她也和苑刚的父母住在一起,父母对她是认可的态度,她也一直在帮忙照顾苑刚的父母。
因此这名“M1”认为,苑刚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自己是有权获得苑刚遗产的一半,另一半才能平分给他的五个孩子。
但经过漫长的审理过程,高级法院最终还是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驳回了“M1”的“配偶”身份的要求。
法院认为,“M1”和苑刚之间没有“类似婚姻的关系”,尽管两人在苑刚来加拿大之前就认识,而且支持她的生活费、同时她也和苑刚的父母住在一起,并照顾苑刚的父母。但按照惯例,加拿大最高法院已久没有公开说明做出这个决定的理由。
此前,BC省高法院在2019年2月20日做出裁定:苑刚遗产争夺案中的唯一原诉人(法庭代号母亲1,简称M1)败诉,“M1”称自己和苑刚是夫妻关系,而另一名自称苑刚配偶的原诉人(法庭代号母亲2,简称M2)在审判过程中撤诉,因此“M1”的身份判定成为遗产争夺案的焦点。
法官审理后不认为“M1”与苑刚有夫妻关系,这意味着她将无法以苑刚配偶身份先获得苑刚一半遗产——因此,5个不同母亲的生下的6个苑刚子女,将共同分配遗产已成定局。
“M1”在法庭表示:自己早在2004年春季就认识了苑刚,当时她只有16岁。
认识两个月之后就同居了,她去了苑刚父母家住,得到了长辈的认可。因此认为自己和苑刚虽然没有结婚,但就像最亲密的夫妻关系一样。之后她怀孕了,但是苑刚觉得M1的身体不太好而且年纪也小,不适合当时生孩子,所以她去做了流产手术。
2004年12月,她搬出了苑刚父母的家,但是两人依然联系紧密。后来苑刚通过假结婚移民到加拿大,计划移民后接M1去加拿大。之后的几年间她和苑刚依旧保持密切联络,经常去探望苑刚的父母,说即使当时两人没有住在一起,但是仍然视对方为夫妻。
苑刚拿到移民身份后M1来到加拿大,和苑刚一起生活。她称苑刚时常会和她谈起要结婚,但是苑刚的永久居民身份才拿到不久,所以计划过一阵子再结婚。后来她再次怀孕,并在2008年12月生下儿子(法庭代号1号儿童)。当时她21岁,苑刚35岁。
据《星岛日报》报道,“M1”称苑刚曾于2010年讨论过要她和孩子搬到加拿大,但她不感兴趣。2011年她搬入苑刚弟弟苑强在家乡城市购买的公寓,房子写在她孩子的名下。
苑刚父亲2011年被诊断出患癌后,“M1”称她经常前往医院照顾,苑父向人介绍她为“儿媳妇”,她则称苑父为“爸爸”。而在苑刚死后,也是“M1”把苑刚的骨灰带回中国,并以佛教仪式安葬超度。
与此同时,苑刚弟弟苑强也提供证词,作证经常看到“M1”与苑刚一起居住在其父母家以及中国某大城市的公寓。他认为“M1”与苑刚和普通夫妻一样,“对彼此很好、与父母同住以及有一个孩子。”
但法官认为,这依旧不能算是M1与其他母亲之间的较量,其他母亲的证供对确定“M1”与苑刚的关系至关重要。:
首先,其他母亲与苑刚在一起的“证据”影响了“M1”的可信度;
其次这也显示出苑刚对“M1”的态度。毕竟性关系也是法庭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M1”无法证明她在苑刚死前两年与他有性生活,但“M2”和“M3”都可以提供证明。综合考量后法官认为“M1”和苑刚之间不是类似婚姻的关系,判她败诉。
案发别墅
凶手明年就将出狱
据悉,苑刚是来自黑龙江的一名亿万富翁。
在加拿大不仅拥有豪宅豪车,甚至还拥有一座价值数百万加币的小岛。但他的私生活也很复杂,有多名情妇及私生子,甚至有消息显示他跟至少68名女性有关系,在他被杀后就有超过5名女子带着6个孩子现身,都自称是他的妻子……
但即便拥有这么多的女人,苑刚竟还是把主意打到表姐的女儿身上,甚至声称他与这个外甥女没有血缘关系,再加上其他一些琐事,表姐夫赵利为此与他产生矛盾,在冲突之中开枪打死苑刚并碎尸。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表姐一家也曾屡受苑刚的恩惠。
此前,CBC等多家媒体的报道,被告赵利已经被裁定二级谋杀罪名不成立,但误杀及对尸体不敬罪罪名成立。
2020年10月,BC最高法院今天宣布被告赵利误杀罪成,判刑7年;另一项对尸体不敬罪,判刑3年6个月,两罪共判处10年6个月刑期。
但由于此案在2015年发生,赵利目前已被关押5年多,根据关押日期可乘以1.5抵换刑期的规矩,赵利已经是服刑超过8年,因此宣判后只需再服刑2年4个月8天,正常情况下2023年就将出狱重获自由。
本案最终是以误杀罪定罪,那么为何如此残忍的案件没能被定为谋杀呢?
BC最高法院主审法官Terrence Schultes表示,虽然他反对部分由辩方提出的辩护论据,比如被告是因为愤怒而开枪等,但在他所接纳的材料当中,的确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告是蓄意杀人。
因此,裁定被告赵利二级谋杀罪名不成立,判定为误杀罪成。
历时多年,这起沸沸扬扬的案件总算是告一段落,只是面对这样的结果,不知道苑刚的家属会是何等心情?
但很多关注这起案件的网友,却是明确表示难以理解——碎尸108块,如此残暴血腥的案件都不算是谋杀,凶手没坐几年牢就要出来,加拿大的法律很多时候还真是有点让人看不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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