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外贸
开此帖之为了让更多的高手来帮我们解决问题。。回帖为了方便大家,最后就引用回复吧。。我有几个问题,我是做CIF,没有买保险(参考我的彪泪一帖)。
1,共同海损是要我给钱吗?我看说很多救援费,工资什么都都要分摊?这个是什么意思
2,共同海损是不是有钱赔给我的?我没有买保险,是谁赔钱给我?
3,如果有钱赔,受益人是我吗?因为我收不到客户货款了,如果钱也给客户,我的损失太大了。
希望高手解答。。我看到上受这次事件影响的货主或者货代应该有20个以上的,大家都在这里把问题和解决方案集中起来吧。。
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起起伏伏,有些意外,也会有些欣然,我们放下包袱,我们的人生还要继续。。。。
希望大家也希望自己都能够圆满解决这件事情。
本帖背景说明:
图:起火烧舱的“MOL繁荣”号
日本商船三井(MOL)货柜轮“MOL Prosperity”(三井繁荣号)的7号货舱于上周四早上起火,燃烧了整整8天后,该“长命火”终于昨日中午在港南丫岛锚地被扑灭。至于起火原因仍然不明,但已排除是由危险货物引致。
据消防处消息,“MOL Prosperity”号于本月2日上午约9时55分起火。当时,该货柜轮已离开香港水域以南约70公里,正前往新加坡。据报,船员发现甲舨内层的6、7号舱货柜堆放处冒出烟雾起火。香港海事处接报后要求该船返港并向消防部门发出求助,再安排该船停泊在南丫岛锚地东南面水域。
起火原因不明
船上货柜于6日经卸下后,消防员始能更深入起火源头,发现起火位置是7号舱,该长命火终能于昨日上午约11时40分被扑息。据初步调查,该火已排除是由危险货物引致,但起火原因仍然不明。
“MOL Prosperity”号于2006年造起,船龄3年,在巴拿马注册,船身长277米,可载6350标箱,总重吨为71902吨。事发时,该船正受雇于新世界联盟,行驶日本至地中海航线,离港后将先前往新加坡及马来西亚,之后再往中东的吉达及达米埃塔。消息指,船上装有多个联盟成员的货柜。
新闻来源:香港大公报 2009/7/10 http://www.takungpao.com:10000/g ... 7/10/KE-1109968.htm
===================
致各订舱货主、货代:
我司地中海航线6月27日由上海离港的 MOL PROSPERITY 028W在驶离香港后,船上工作人员发现集装箱堆放处冒出烟雾。出于安全角度考虑,该船继而返回香港并向当地消防部门发出求助,具体事故原因正在紧张调查中。
关于该起事故对集装箱造成的损失以及最新船期,我司将另行通知。
由此造成的不便我司深表歉意!
日本邮船(中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6日
日文版说明:http://www.oocl.com/japan/eng/lo ... rosperitydelyjuljiu
平成21年7月6日
お客様各位
オー・オー・シー・エル(ジャパン)株式会社
欧州営業部
< 地中海航路> MOL Prosperity 028W
(スケジュール遅延のお知らせ)
拝啓 貴社益々ご繁栄の事とお慶び申しあげます。
平素は格別のお引き立てを賜り厚く御礼申しあげます。
さて、課題本船MOL Prosperity 028W(地中海航路)は、7月2日(木)香港を出港後に本船上にて白煙が発見され香港港にて消火活動が行われております。
当該本船に接続予定の貨物の今後のスケジュールに関しましては、決まり次第ご連絡申し上げます。
ご不明な点がございましたら、各営業担当またはカスタマーサービス部までお問い合わせ下さい。
お客様には、ご不便をお掛けいたしますが、何卒ご理解、ご協力賜りますようよろしくお願い申し上げます。
* 問い合わせ先 *
営業部
東京: 03-3493-6122 カスタマーサービス部: 03-3493-6267
大阪: 06-6266-0368 カスタマーサービス部: 06-6266-0343
名古屋: 052-581-7261
敬具
预定该航线挂靠港口及日期如下:
SHANGHAI
上海 2009-06-26
2 NINGBO
宁波 2009-06-27
3 CHIWAN
赤湾 2009-06-29
4 HONG KONG
香港 2009-06-30
5 SINGAPORE
新加坡 2009-07-03
6 PORT KELANG
巴生港 2009-07-05
7 GENOA
热那亚 2009-07-20
8 FOS
福斯 2009-07-22
9 BARCELONA
巴塞罗那 2009-07-24
10 VALENCIA
巴伦西亚 2009-07-25
评论
LZ提的这个问题是个比较复杂且大家这一辈子都不想碰到的事情
关于共同海损可以在BAIDU上搜索一下,是个比较专业的名词。
我现在了解到的情况:
因这水船起火的原因还没有出来,损失也在统计中,首先,没有损失的柜子,改船到目的港必须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这个保证金是做什么用的呢,是要承担共同海损的费用。也就是说共同海损的钱不是给你的,是要你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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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评论
楼主,我也是这次的受害者,同你是同样的问题,也是没有买保险,现在都知道怎么办.求高手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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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东委托的第三方的海损理赔员是Richards Hogg Lindley (RHL)
Whilst on a voyage from East Asian ports to Singapore/Europe with some 2,900 containers on board, a fire broke out in the No.7 cargo hold of the vessel around position Lat. 21-19.1N, Long. 114-15.2E when she was sailing outside Hong Kong waters on 1st July 2009. Thereafter, all necessary steps have been taken/are being taken to extinguish the fire including injecting CO2 gas, foam and water, spraying water and switching off power supply to the reefer containers, etc.
The Shipowners have declared General Average and appointed Richards Hogg Lindley (RHL) as General Average Adjusters. The collection of necessary General Average securities from cargo interests is being coordinated by their Hong Kong office whose contact details are as follows:-
Richards Hogg Lindley
13/F, CLI Building, 313 Hennessy Road, Wanchai, Hong Kong
Tel: +852 2527 3202
Fax: +852 2865 4047
Contacts: Cory Chow, Matthew Cao, Peter Fei
E-mail address: [email protected]
Details of GA security requirements will be sent to all the cargo interests through slot charterers as soon as poss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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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 Prosperity 028W 的破事儿------个人见解
http://bbs.shanghai.com/thread-2013467-1-1.html
看到论坛里有很多人摊上了这个倒霉事儿,有束手无策的、有捶胸顿足的、有哭爹骂娘的。
我想把我知道的跟大家分享一下,都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这个事情本身
这是一个典型的海损事故。基本上会被定义为共同海损。
无论是什么海损,船公司(承运人)都是免责的。
船上所有的货柜,运费都必须支付给船公司。
保险公司主要负责损失的赔偿,无论是船的损失、还是货物的损失、以及营救成本等。
船上所有货柜的提单持有人,共同分担共同海损。
比如说最后的共同海损订为1000w,而船上有1000个货柜,那每个货柜分担1w,谁都跑不了。
共同海损的钱,收上来以后,基本上是用于去付营救成本,损失货物的货主一分钱都拿不到。
2、船公司的损失
船公司没有直接经济损失,因为船都有保险,保险公司会赔付,而且这些运费都能回收。
船公司损失的可能就是名声吧。
3、货主的损失
a、条款CIF,没买保险,货物被烧毁的货主,属于最倒霉一类的。货款是一分都拿不到的,同时还要交共同海损,还得付运费给船公司,还得承担收货人可能的“索赔”,等等一切责任都要货主自己承担。
b、条款CIF,买了保险,货物被烧毁的货主,货款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取决于你买的保险种类),要交共同海损(此费用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要取决于你的保险种类),要付运费。
c、条款FOB,收货人承担这些风险和责任了。但如果收货人拒付或者破产,最终在收货人那收不回钱,那还得向shipper来收钱。(这条我理解的未必正确,,我记得曾经一个海商法的权威说FOB情况下,shipper也有可能承担损失,但是具体情况我想不起来了,有待于大家讨论)
我能说的,到目前为止就这么多,如果我想起来更多的,再更新。
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同情货物在此船上的朋友、、、
鄙视引起火灾的罪魁祸首、、、
希望外贸越来越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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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楼主,你现在是CIF,最倒霉的一类?
接下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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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我负担共同海损的钱,我想我应该不作为了。有一外贸元老告诉我:
根据共同海损的定义,没有损失的货主要赔钱给损失的货主。叫做共同海损分担好像。
共同海损分担,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都不同的概念。
我的理解是,共同海损费用是全体人员负担的,包括船东,货主(无论货物灭失与否),而共同海损分担的钱是要给共同海损牺牲的货主的(具体金额由General Average Adjusters来确定)。
我自己理解的,不知道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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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后出来的结论怎么样,对船上所有的货主肯定是一视同仁的。
区别就是FOB/CIF;
买保险/没买保险;
被烧/没被烧。
不算不可抗力,至少也是不可预料的事件。
大家共同关注吧。
货主,货代们吸取教训,杜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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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一定要保险啊!不然碰上这种事,就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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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共同海损,我们货主都需要分摊.
贷代告诉我这样一个例子,本来船是不会着火的,是因为装了货主的货才会着火,所以,货主需要共同赔尝损失船主的损失.
当时我也不认为这样,直到看了一些关于共同海损的资料,确实是说需要我们货主分摊赔偿.这个是必须.
先分摊后追偿,只有分摊后才可以再对船公司进行追偿.
这是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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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但是没有买保险的情况下,有没有可能国外买方放弃柜子,拒绝付款给工厂,拒绝赔偿共同海损,拒绝支付运费? 这样的情况下,船公司会起诉买方吗? 是不是所有的费用都要由工厂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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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货主是全体货主,还是共同海损牺牲的货主可以排除在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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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ERAGE BOND (Form A)
To: The Owners of the vessel named below and other parties to the adventure as their interests may appear.
VESSEL “MOL PROSPERITY”
CASUALTY and DATE 1st July 2009 – Fire outside Hong Kong waters.
Port of shipment:
Port of destination/discharge:
Bill of Lading or waybill number(s):
Container number(s):
Quantity and Description of Goods:
Invoice Value (attach copy):
COMPANY NAME:
ADDRESS:
TEL NO: FAX NO: E-MAIL:
SIGNATURE: DATE:
(Authorised signature of the cargo owners with company chop)
Average Adjusters are:- Richards Hogg Lindley
这个是此次事件船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需要的单据。。中间有一些条款,但是是图片插在word中,无法显示出来
参考文档:http://www.rhlg.com/document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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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查到的资料。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加拿大电商刚从事这行半年,对电子行业不了解,自己整理了些,算是学习,供大家分享,也请大家补充。我毕竟是个文科生,对这方面知识严重欠缺。 DVD:英文全名是Digital Video Disk, 即数字视频光 加拿大电商昨天我把提单复件发给了客户,今天收到了他回信,如下: Dear Nicholas, please send all shipping documents. We will check B/L copy and we will reply ASAP. Thank you Best Regar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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