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德国工作关于工作合同有个疑问,请教懂得的前辈。
在加拿大
这个月底6个月试用期结束,下个月开始就是正式的unbefristetes Arbeitsverhältnis
但是合同有个问题 今天找老板说了没有用 好郁闷。来请教下看看有没有懂得的前辈。
我的合同是去年5月份签的,当时写的是
Das Arbeitsverhältnis gemäß diesen Arbeitsvertrages beginnt am 01.08.2015.
Die ersten sechs Monate des Arbeitsverhältnisses werden als Probezeit vereinbart.
Zwischen den Parteien besteht derzeit weder ein befristetes noch ein unbefristetes Arbeitsverhältnis.
...
就是红色的部分。去年7月在外管局办蓝卡,外管局工作人员说,你的不是无限期合同(虽然也不是有限期合同),我只能给你6个月试用期+3个月的工作许可。我赶紧找公司HR然后她给外管局写了封正式的信函说,只要6个月试用期内双方都不kündigen试用期结束后自动转为无限期合同。然后外管局的妹妹就给了4年的蓝卡。这个问题解决了。
现在试用期结束了,可是合同上还是那样写,我担心21个月后申请长居或者申请信用卡再遇到同样的问题,于是找老板问问能不能换合同。老板说,这就是无限期工作合同,所有人都一样,那所谓的derzeit指的是我签合同的那一刻,那时的确不是无限期也不是有限期合同。没有现在突然换合同这一说。
请问这是合理的吗?以及之后办长居 贷款之类的 会不会有问题?不大懂法,所以求教懂的前辈。提前谢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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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用担心,长居办理需要的是Arbeitsbescheinigung(公司到时会出具),而不是工作合同。 你当时只是因为第一次办工作签,所以拿了合同参考。
其他办理贷款等等,可以类推。工作合同都不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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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说的横清楚了 没任何异议啊 怕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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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 我还在想到时怎么证明自己的合同还有效。。谁知道我是不是已经不在那里工作了呢。好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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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觉得没有白纸黑字写出来只是口头说怕怕的。。
一直都有迫害妄想症 囧。。
你们这么说我就放心许多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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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么不也还有当时你的hr写给外管局的那封“正式信函”吗 而且到时候再找公司开证明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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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说的是对的啊!没什么好担心的啊,这已经是无限期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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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不过那个信是专门写给外管局的 应该不能拿来当作正式文件。
看大家的回复我也就放心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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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是做销售的 满嘴跑火车哈哈哈
我做小工程师的老实人 不是很hold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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