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生活信息子女教育 - 加拿大在律师面前签署了离婚协议后用自己信用卡还属于婚内财产?
在加拿大
我2013年4月29日和前妻在律师面前签署了离婚协议,协议14条
The Plaintiff (前妻) claims an equal division of the matrimonial property.
这句话是否意思是“前妻承认已经平等分配了婚姻财产。”
另外,从签署离婚协议4月29日-10月25日(加拿大法院正式颁发离婚证书Certificate of Divorce)这六个月期间双方的个人账户资金是否还属于婚姻财产再平分一次?
忘有相关经验的大侠帮助解答一下,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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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iask.ca/threads/884689/ 不是承认,而是她主张婚内财产的平均分配
说明确一点,就是她要求得到婚内财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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